污水厂除臭系统及恶臭物质浓度排放规范说明
未知, 2020-10-24 16:22, 次浏览
污水厂除臭系统及恶臭物质浓度排放规范说明
跟着对污水厂周边环境要求的进步,污水厂除臭系统已成为业界重视的焦点。近年来,生物脱臭技能(尤其是生物过滤除臭技能)以其工艺相对老练、基建费用低、操作保护简略、污染物净化完全且处理等***色而在实践使用中逐步推行,已成功使用于管理污水厂、公共区域的恶臭以及对VOC和有毒的气体排放物的去除,已成为城市污水处理中臭气处理的主流工艺。
污水厂的臭气成分分为三类:
1.含硫化合物,如H2S、硫醇、硫醚类;
2.含氮化合物,如氨、胺类、酰胺、吲哚等;
3.含氧有机物,如醇、酚、醛、酮、有机酸等。
其间H2S、NH3,是臭味的***要组成成分。
有关污水厂恶臭物质浓度及排放规范:
1.***要恶臭物质浓度规划值
H2S浓度为0.75-1.50 mg/m3,NH3浓度为0.50-2.83 mg/m。,臭气浓度(气味值)为250-4000。H2S原始规划浓度为1.50 mg/m3,NH3原始规划浓度为2.83 mg/m3。
2.除臭排放规范
因为污水厂坐落城市商业、交通、居民混合区,属环境空气质量功用二类区,依据《环境空气质量规范》GB的规则,其环境空气质量履行二级规范。
臭气处理后排放依据《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规范》GB、《恶臭污染物排放规范》GB、《作业场所有害要素工作触摸限值》GBZ的要求,依照从严的准则确认除臭排放规范如下:H2S≤0.06 mg/m3,NH3≤1.50 mg/m3,CH4≤1 mg/m3,甲硫醇≤0.007 mg/m3.甲硫醚≤0.07 mg/m。,二甲二硫≤0.06 mg/m3.臭气浓度(气味值)≤20。